最新消息:
2017年7月1日起,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,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。
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:每证100元降为每证 80元。
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收费标准:
(1)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,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,短期(不超过一年)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;
(2)一年以上(不含一年)两年以下(含两年)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;
(3)两年以上三年以下(不含三年)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;
(4)长期(三年以上,含三年)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。
另: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,仍按原标准执行。
办理条件
1.张家界居民。
(1).拥有张家界市户籍。
(2).已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港澳地区旅游。
(3).16-60周岁居民,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,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。
办理材料
1、交验身份证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相应复印件;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中国护照、定居国外的证明,并提交复印件。
2、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(48×33mm)的《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》和相同规格照片一张。)
3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,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)
4、赴香港或者澳门事由相应的证明。
注:个人旅游与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。
办理流程
1.提交申请
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;
2.数码照相
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,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(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,需领取照片回执)。
3.采集指纹
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(左右手大拇指),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,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。
4.受理申请
具有受理权的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申请(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没有受理权的由市、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)。
5.缴纳费用
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80元,往来港澳签注(一次有效)15元,往来港澳签注(一年内多次有效)80元。
6.领取证件
证件制作完毕后,由申请人前往受理公安局领取或寄至指定地址。
张家界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:http://www.hncrj.gov.cn:8091/wssq/ctrl?action=wsyysl
办理时限及费用
1、办理时限:
15个工作日(已持有有效通行证,再次申请签注的为10个工作日)。
注: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。
2、办理费用
往来港澳通行证: 80元/证
签注:
1.一次有效签注15元/件;二次有效签注30元/件;短期(不超过一年)多次有效签注80元/件;
2.一年以上(不含一年)两年以下(含两年)多次有效签注120元/件;
3.两年以上三年以下(不含三年)多次有效签注160元/件;
4.长期(三年以上,含三年)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/件;
办理地点
张家界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
办公地址:张家界市樊城区长虹北路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
咨询电话:07103757118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;周六上午9:00-11:30
张家界市南漳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
办公地址:张家界市南漳县公安局一楼
咨询电话:0710-5231231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2:00, 下午14:30-17:30;周六上午9:00-11:00